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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农业大学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2015-04-20 09:13  

 

 

 

 

 

 

农大招字〔20152

 

山西农业大学

关于印发《山西农业大学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工作

实施办法》的通知

 

全校各单位:

《山西农业大学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已经2015415日校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山西农业大学

  2015417

 

 

校长办公室                      2015417日印发

附件:

山西农业大学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

 

硕博连读是招生单位从本单位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博士生的招生方式。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硕博连读研究生的选拔录取工作,努力探索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的选拔录取办法,建立有利于人才脱颖而出的选拔录取机制,提高考生的入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全国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选拔原则

(一)我校只在校内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录取后必须在本校攻读博士研究生。

(二)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素质优先,择优录取,宁缺勿滥”和“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须与参加统一考试招生的考生一起参加博士研究生入学复试。

(四)在二级学科范围内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

第二条 选拔对象

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脱产在读二年级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不含定向培养、委托培养和单独考试入学的硕士研究生)。

第三条 选拔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操守记录。

(二)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良好,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的有关规定。

(三)年龄不超过35周岁(以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四)前学历必须为全日制大学本科学历(要求高考录取批次为第二批本科AB类及以上),获学士学位,通过国家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包括推荐免试)录取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五)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潜质。完成了硕士课程的学习,无不及格课程,全国大学英语六级(CET6)考试成绩达到425(或雅思6分、托福90),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结果为优秀

    (六)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其中硕士研究生在读期间的指导教师须为第一推荐人。

(七)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期间,至少以第一作者(论文署名的第一单位为山西农业大学)在核心期刊以上发表一篇与就读学科研究方向一致的研究性学术论文。核心期刊包括中文核心期刊(不含社科版)和中国科技核心期刊。

第四条 选拔办法

(一)报名办法

申请硕博连读的硕士研究生须填写《山西农业大学硕博连读申请表》,按申请表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并在当年的博士研究生统招报名时间同步报名。

(二)外语考试

申请硕博连读的硕士研究生须参加当年学校组织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初试外国语科目的考试,成绩要求达到学校划定的外国语单科分数线。

(三)复试

经审核符合硕博连读条件,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可参加所申报学科组织的复试,复试内容包括综合考查申报者的思想政治基本素质、专业知识及外语水平、科研能力及学术潜质。

(四)录取

复试合格的硕博连读研究生,经学校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研究同意后,上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录取,按照《全国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和《山西农业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校行字[2011]48号)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培养方式

(一)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培养目标与山西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目标一致。

(二)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学习年限为5年。

第六条学籍与待遇

(一)硕博连读研究生入学按硕士生注册,前两年按硕士研究生对待。从第三学年开始转为博士研究生学籍。

(二)硕博连读研究生毕业享受博士研究生毕业待遇。

第七条 其他事项

(一)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时间安排,一般在每年4月中下旬开始。

(二)硕博连读研究生的资格审查工作由招生办公室、研究生院、监察室、学生申报学科所在学院共同负责,根据《山西农业大学招生监察工作实施细则》(农大党办字[2015]2号)要求,采用公开、监督、联审、签字制度。资格审查的重点是学生的学历、专家推荐情况、申报学科专业的要求、已完成的学业成绩、大学外语水平、发表论文的学术价值以及学术期刊的等级和影响力。

(三)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名额占用各学科当年国家招生计划,博士招生计划中的一定比例可用于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总指标不超过当年各学科、专业博士生招生规模的50%

(四)获得硕博连读资格的研究生,在未进入博士学习阶段时,应继续在硕士生导师的指导下从事科研活动,若在此期间有违反校纪校规行为者,将被取消其硕博连读的资格。

(五)博士生导师每年一般招收一名硕博连读研究生,并占本人当年的招生名额。

第八条 本办法解释权归山西农业大学招生办公室。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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